本報訊(記者車莉)昨日,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玲一行來漢調研湖泊保護工作。記者獲悉,今年我市將修訂《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》,該條例修訂稿已完成,近期將報市政府常務會。
  據悉,我市先後出台了7部涉水地方性法規和6部政府規章。2001年頒佈實施全國第一部湖泊保護地方性法規《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》,又分別於2005年、2010年配套出台了《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實施細則》,2012年出台《武漢市水資源保護條例》。2012年出台的《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》,為湖泊保護提供了更嚴、更廣、更堅實的法律保障。
  為與上位法有效銜接,我市今年將修訂《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》,新修訂的條例將按照“嚴保護、嚴控制、嚴管理、嚴處罰”的原則,進一步強化管理措施,完善生態補償機制,健全公眾參與機制,加大違法處罰力度,提高違法成本。  (原標題:我市加大違法處罰力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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