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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丈夫在外有情人,在家又經常毆打自己和兩個孩子,52歲的農婦於建新出資10萬找表哥幫忙,雇凶殺死了自己的丈夫,焚屍後拋入水坑。昨天記者獲悉,市mSATA高院終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建新無期徒刑,其表哥駱景文被判處死刑、緩期兩年執行,被雇來的殺手李洪嶺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  京華時住商不動產報記者孫思婭
  □緣起
  難忍丈新成屋夫出軌及家暴
  “我來投案,我花錢把丈夫李某給殺了”,2013年3月2日下午1點多,朝陽區黑莊戶鄉農婦於建新來到公安機關投案,並對警方講述了其雇人殺夫的有巢氏房屋過程和原因。
  於建新的丈夫李某比她大兩歲,兩人結婚20多年,婚後有兩個兒子。於建新說,李新竹買房子某在家中的時候,經常虐待、毆打自己,動不動就打兩個孩子,“他還經常威脅我說,要變賣共同的房產,將我們母子三人掃地出門”。此外,於建新還告訴警方,丈夫李某在外有一個情人,而且兩人在一起已經有很多年,這事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。
  2013年1月底2月初,於建新又遭到了李某的毆打,於是她前往河北省涿州市,找表哥駱景文商量。於建新的表哥駱景文有多次前科,曾因犯盜竊罪於1985年5月被判5年徒刑;因賭博於1994年9月被勞動教養3年。
  □雇人
  表哥提議直接弄死他
  於建新說,她告訴駱景文,自己想要教訓李某一頓,希望表哥幫她出氣,把丈夫打成殘廢。但是駱景文聽了她的想法後,提出了不同的意見。“表哥跟我說,如果把他打成殘廢,他還是會和你離婚的,還不如直接把他弄死”,於建新說,當時她聽了表哥的說法後,就起了殺心。
  打定主意後,於建新和駱景文開始籌劃此事。於建新先在房山長溝鎮買了兩張新手機卡,一張自己用,一張給了駱景文,專門用於聯繫殺李某的事。此後的2013年2月初,於建新從銀行取出了10萬元現金交給了駱景文。
  駱景文則聯繫了自己的老鄉李洪嶺。駱景文說,當時他找到李洪嶺,問對方敢不敢和自己去北京打人。李洪嶺表示同意後,駱景文又提醒他,“要打死了就打死了”,李洪嶺也說行。於是,駱景文先給了李洪嶺2萬元,讓對方去買輛車,之後他又買了兩副手套、兩頂帽子、兩個口罩,以防被監控拍下。
  □行凶
  妻子報信在家中殺人
  籌備好後,三人便等待下手的機會。2月6日上午9點,於建新在家裡用專用手機給駱景文打電話,讓他當晚行動,因為當晚李某會在家裡睡覺。而駱景文則告訴於建新讓她準備一根繩子,並給自己留門。
  於建新說,當晚,她見到李某在家裡的小卧室睡熟了,便給駱景文打電話,讓他帶人過來動手。7日凌晨2點左右,駱景文帶著李洪嶺來到了於建新家,於建新按照兩人的吩咐將繩子和棍子交給兩人。隨後,兩人直接進入了李某的房間,而她則在陽臺上等著。“我聽到砰砰兩聲,還聽到李某叫了我一聲”,於建新說,此後便再沒有聲響。5分鐘後,她看到兩人拖著丈夫的屍體從卧室走了出來。
  按照駱景文的說法,兩人進入房間後,聽到李某打呼嚕,判斷對方確實睡熟後走到跟前。駱景文先用棍子敲了一下李某的腦袋,李某醒來問:“建新,是你嗎?”駱景文沒理他,又給了一棍子,隨後他和李洪嶺又用繩子勒住李某的脖子,李洪嶺又用棍子打了李某幾下,最後李某停止了呼吸。
  □處理
  作案後卧室重新裝修
  李某死後,駱景文和李洪嶺將他的屍體拖到了樓下,於建新幫忙將屍體抬進了車的後備廂。此後,駱景文等人將李某的衣服、鞋、挎包、手機以及床上的被子、枕頭一起拿走,並開車到一塊野地用汽油焚燒屍體、作案工具及衣物。之後兩人又開車前往河北和北京交界的地方,將水泥塊用鐵絲固定在屍體上,拋屍水坑。
  而於建新在駱景文等人走後,則清理了房間,擦拭血跡。後因其看到牆面上有大量血跡難以去除,便將帶血的牆皮颳了下來。此後,於建新和駱景文商量後,還對房屋重新進行了裝修,粉刷了牆面還更換了地磚,裝修隊也是駱景文幫忙找來的。
  據李洪嶺供述,這次行動他最後分得了6萬元,全部用於還債。而駱景文供述,剩下的錢,他全部自己留下,用於玩牌花光。
  □自首
  家人勸說農婦投案
  雖然作案前進行了精心準備,事後又進行了現場清理,但於建新最後還是選擇了投案。
  據於建新的姐姐說,李某和於建新生活20多年,經常吵架,而李某又在外有一個名叫“小邢”的情人,而且兩人的關係已經公開化。
  於建新姐姐證實,2013年2月19日,於建新給她打電話,稱李某失蹤了。而此前她聽說李某的情人“小邢”也在找李某,當時她便有所懷疑,她認為“小邢”找不到李某很奇怪。當天,於建新還向她借錢,於是於建新的姐姐便找來於建新的表哥王某一起去送。路上,兩人討論著李某的失蹤。於建新的姐姐說,“我當時想到最壞的結果就是於建新把李某給殺了,但又覺得不太可能”。
  於建新姐姐的證言顯示,在見到於建新和其大兒子後,於建新上來就說,“這事是我乾的”。幾個人都怪於建新不冷靜,並勸她去自首。於建新同意後,幾人接上於建新的二兒子,一家人一起陪她投案自首,隨後駱景文和李洪嶺也先後落網。
  調查中,李某的情人邢某也向警方承認了兩人的關係,稱2009年起兩人就在一起,但一直沒有結婚。其間,因為於建新曾帶兒子等人跟蹤並打了她,所以她和李某的關係便公開化了。
  □判決
  丈夫不構成法律上過錯
  經過審理,一審法院認為,於建新等3人均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,而且犯罪情節特別嚴重。鑒於駱景文在偵查階段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,其親屬代其交納賠償款等情節,對其判處死刑,可不立即執行。鑒於於建新作案後向公安機關投案,並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,具有自首情節,因此對其從輕處罰。最終,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駱景文死刑、緩期兩年執行;於建新和李洪嶺無期徒刑。
  一審宣判後,3人提出上訴。其中一項上訴理由為李某在案件起因上存在過錯。對此法院指出,李某的行為並不能構成3人將李某殺害的刑法意義上的過錯。
  最終,市高院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  兒子眼中的父親
  為了佐證於建新所描述的殺人原因,警方又向其兩個兒子取證。
  於建新的大兒子稱,父親在外面有情人,已經有十多年的時間了,家裡人都知道,但是誰管都沒有用。父親經常半個月都不回家,所以起初他也沒有在意。而於建新的小兒子則表示,父母關係不好,因為父親在外面有別的女人,父母經常吵架,而且父親還經常打母親,以及他和哥哥,還將哥哥打得得了腎病綜合徵。於建新的小兒子表示,爸爸平時經常不回家住,兩人見面機會不多,“我哥平時和我爸不說話,我也挺恨我爸的”。對於母親殺死父親一事,於建新的小兒子表示,“我覺得我爸爸就是這幾年自己作的,把我媽逼得受不了了”,他希望法院能對母親寬大處理。  (原標題:雇凶殺死出軌丈夫農婦被判無期徒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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