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論衡
  之公民問政
  《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(2014-2020年)》正在征求意見,其中,在行政管理體制方面提出將試點“省直管縣”和推行“強鎮擴權”。《規劃》提出,把珠三角符合條件的少數“巨型鎮”升格為市,在不調整行政級別下賦予相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,大力推進強鎮戰略。向中央政府積極爭取新型設市模式試點,將符合條件的鎮按照城市要求合理配置資源和統籌規劃建設,實行城市管理。
  強鎮擴權雖是近年已討論得較充分並基本形成共識的方向,但通過城鎮化規劃來落實,使之在城市規劃、城市建設、城市管理尤其是人口和土地的管理上有了更堅實的支撐。
  廣東省從2009年即開始“強鎮擴權”試點,當時有4個試點鎮,佛山、東莞各兩個,分別是順德區的容桂鎮和南海區的獅山鎮,東莞的塘廈鎮和石龍鎮。有意思的是,東莞沒有選擇實力較強的長安、虎門、厚街這樣的強鎮,理由是“試點要謹慎”。當時這些鎮有個說法叫“人大衫小”或“腳大鞋小”。“富可敵市”的鎮在佛山、東莞比比皆是,作為東莞第一鎮的虎門鎮2009年GDP達243億多元,獅山鎮和容桂鎮2008年的GDP分別高達369億和200多億,都已達到內地中等城市的經濟水平。
  當時,廣東省出台了相關指導意見,提出擴大鎮級管理權限、加強鎮級財力保障、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務體系、規範機構設置和優化編製配備等多項改革措施。實際上,理論上只有科級權限的鎮大多擁有縣級管理權限,有的還獲得了下放的部分地級市的經濟管理權限。
  根據當時的改革,順德區在產業發展、城市建設、社會管理、市場監管、公共服務等方面向容桂下放了行政審批事項、處罰事項和日常管理權限事項共316項,而在涉及全區全局的規劃、社保等方面,容桂將權限上移區級部門,以利於全區統籌。這表明改革的方向是,在維持目前建制不變的前提下,宏觀決策權上移、微觀管理權下移。
  從我國實際來看,鎮與鄉的最大區別,在於鄉的居民以農村戶口為主,或是以從事農業活動為主;鎮的居民以非農戶口為主,或是以市民為主。這次《規劃》提出“向中央政府積極爭取新型設市模式試點”,“實行城市管理”,說明許多鎮還沒有完全形成城市管理的理念和規劃建設模式。更重要的是,“爭取新型設市模式試點”將可能正式成立“鎮級市”,這是一大突破!
  其實,國內最早提出“鎮級市”試點的是溫州,隨著浙江改革舉措的推行,山東、湖北也有提出試點。但在廣東仍處於“強鎮擴權”的層次。
  可以設想,“巨型鎮”變為“小型市”或“鎮級市”將是中國城市體制、行政區劃的一大創新,而其內涵和管理模式將由鄉鎮理念轉變為城市理念,這才是根本的;其次,城市規劃建設將有更高的標準和規模;再次,治安力量、公務員隊伍、戶籍管理和非戶籍人口管理、土地管理等都將發生重大變化;最後,城鎮化進程有可能轉變為城市化進程,城市形象將得到極大的提升。
  希望這次《規劃》可為廣東省城鎮化進程提速,並使“巨型鎮”的管理體制改革適應生產力的發展需要。(作者為廣東省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)編輯:  (原標題:珠三角“巨型鎮” 升格為市要有新意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y69rywov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