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樓夢與紅樓夢魘 二  寶釵抽的「任是無情也動人」則和書末現今已經消失的情榜遙遙呼應,透露出這兩節有所關聯。明義的《題紅樓夢》組詩第十九首後兩句為「石歸山下無靈氣,縱使能言亦枉然」,寶玉回到大荒山,看了警幻仙姑的情榜,證了情緣。  明義讀到的結局既是這樣,本書中的預兆有的有時效性,隨著不同內容的版本在變,往往房地產來不及改。  寶釵「無情」的考語和寶玉的「情不情」、黛玉的「情情」構成時是對置的,像一個等邊三角形,自然是同時擬寫而出,寶釵的「無情」已經在這裡明示,釵黛等出席夜宴是在「末回情榜」的早本完成後才改寫的,為什麼不一並把寶玉和黛玉的預示出來?我想不會再有比此時此地更加宛妙適切的機會。  明義第十三首怡紅夜宴的組詩面膜整首如下︰  「拔取金釵當酒籌,大家今夜極綢繆,醉倚公子懷中睡,明日相看笑不休。」   題詠的人顯然不是釵黛等,第一句的情節已經刪去,少了一些狂放熱烈的氣氛。第三句的動作發生在芳官身上,顯得很天真爛漫,這一節必然是最先夜宴寫的時候一路跟著構思下來的,而非偶發靈感的文字。  早在上一回,寶玉離開當天日間的壽宴,辦公室出租回房來找芳官,她正在一個人生悶氣,寶玉許諾晚上帶她上桌吃飯,她便表明要大開酒戒,伏下「醉倚」。  芳官年輕而驕縱,身分由優伶升為女奴,個性並未做小伏低,因此幾次茲生出事端,得罪人,怡紅院眾ㄚ嬛也都還包容她。  洗頭那次她乾娘給她用別人剩的水,兩個人吵起來,乾娘打了她,寶玉遂教襲人以後收過來照管她,壽宴這天下午代償寶玉又再把芳官全交給春燕照看,忘了芳官乾娘何媽是春燕她媽,十分不便。前面好歹有所解釋;春燕感到她媽的勢利糊塗很讓她丟人,對藕官說︰「幸虧園裡的人多,沒人記得清楚誰是誰的親故。」  當晚林之孝家的走了之後,怡紅院關上門,準備開宴,寶玉嫌熱,提議脫了大衣裳,大家便「將正妝卸去,頭上只隨便挽著髻兒,身上皆是緊身襖兒東森房屋」,臨時決定再分頭去請人,又得重新裝束,這樣行文很是累贅。  本來已經鄭重仔細地介紹芳官豔麗而豪放的簡裝裝扮,所以只有她沒被派出去請人,免得她穿上外衣後丰姿大為減色。  在宴前宴後這麼濃墨重彩地描繪芳官,這一場她是要角,絕不會是像今本一樣只在席上唱了一首賞花時而已。  書中出家的人物很多,女性包含妙玉、惜春、21世紀房屋仲介智能、芳官和藕官,以及最後的紫鵑等。智能的下落與賈府無關,紫鵑未必是作者原意,都姑且不論。張愛玲在推測賈芸為誰「仗義探菴」時一一淘汰,認為唯一可能的只有惜春,因第七十七回回目「美優伶斬情歸水月」字面讀起來是個結局,芳官的故事到此為止。  芳官、藕官等鬧出家銜接在晴雯之死後面,同一回還有司棋被逐,已經開始所謂「買屋散場」了。  「斬情歸水月」是把芳官的結局浪漫化,其實智通和圓信兩名尼姑「想拐兩個女孩子去做活使喚」,芳官不過是換了一個地方繼續做一名女奴,那邊不會像賈府這樣善待她,如同張愛玲說的,《紅樓夢》裡的老尼都不是好人。但出家畢竟是她自己要求的,當然也許是在被 王 夫人逐出怡紅院後,她乾娘遵從吩咐強將她配人的情況下。 賣房子 怡紅夜宴早先只為又副十二金釵預言而設,襲、晴、麝都有著落,芳官進怡紅院後的文字不算少,又極富戲劇性,出家為尼的結局這樣典型,席上總也抽了籤,預示出來。  那麼還有誰該抽而未抽?夜宴前襲人對寶玉說︰「……我和晴雯、麝月、秋紋四個人每人五錢銀子……芳官、碧痕、春燕、四兒四個人每人三錢銀子……她們告假的不算……我東森房屋們八個人單替你做生日。」說明加上寶玉原先只有這九個人,寶玉抽的籤想必和他的舊號絳洞花王有所照應。  警幻情榜上又副十二人名額有限,秋、碧、春、四等人恐怕難以列名,如果畸笏所說的「三四副」未刪的話就有可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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